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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一的時候因為學校的要求修了一門叫「美學素養」的課。這堂課的老師很怪,他出了很多作業讓我們完成,其中一項就是讓我們一人拍出大約一百張的照片,而且要不同主角、要有重點的一百張照片。也許對很多專業攝影師或是有去了解攝影的大大是件很簡單的事情,但對我們這些平常只會拿出手機隨手拍的人來說,這樣的要求讓我們對於這個老師實在不爽,因為我們被退件了很多次。不過也因為這樣,我爸媽幫我買了我的第一台照相機,不是專業的那種,卻比手機好太多。同時也為了達到這位老師的要求,我還去翻了一些與攝影相關的書,稍稍瞭解了拍出非常基礎的相片。

      就這樣,我這學期的這堂課好不容易過了,用著這些基礎簡單的相片。而我也因些我喜歡上了拍照這回事,那陣子只要出門,我都一定會帶上我的寶貝相機。隨時隨地拍,覺得什麼東西好看就拍,並想盡辦法把那樣東西拍的好看。不過由於相機本身功能的問題,在夜間的時候就無法將夜晚的美景拍的好看,這讓我失望了好一陣子。不只夜景,還有許多的事物是漂亮到相機拍不出來的。也許是我的技術不好,不過我因為這樣學會了一些事。

      相片不是唯一儲存美的事物的東西。

      家裡時常會出門走走,我們尤其喜歡往山上或海裡衝,所以喜歡這些大自然的美景;我也和同學出國見識過,也喜歡那些不同於臺灣的風味,當想要用相機記錄每一個回憶的時候卻做不到,於是我知道了,享受美麗事物的當下不應該讓相機干擾。這個世界的壯闊不是相機能寫下的,只能在當下用身體去感覺,不管景色美到讓你目不轉睛不論如何一定要記錄下的話,那就兩者盡失。這般做法照片不但無法記下你的感受,記錄的當下你也無法好好地享受磅礡,這不是挺可惜?

      之後,我漸漸的不再無時無刻帶著相機,即使帶了也不一定會拿出來。我放棄了用相片記錄這些我看到的事物,轉而用身體的感受記錄我的回憶。

      現在,當我看到那些美到不能再美的相片,我依舊羨慕能拍出那樣好的相片的人,但令我更羨慕的是相片的攝影者可以用自己的身體在那樣震懾的環境下享受。

      我喜歡攝影,不過不是用相機,而是用自己。

遠的要命的王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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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草幺幺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